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當場或者在1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的申請材料完整,屬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管轄范圍且在受理時效內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勞動保障行救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根據需要可以對提供的證據進行調查核實,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協助。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在進行工傷認定時,對申請人提供的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不再進行調查核實。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格式和要求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以要求出具證據的部門重新提供。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委托其他統籌地區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相關部門進行調查核實。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作人員進行調查核實時,可以行使下列職權:
(一)根據工作需要,進人有關單位和事故現場:
(二)依法查閱與工傷認定有關的資料,詢問有關人員:
(三)記錄、錄音、錄像和復制與工傷認定有關的資料。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
定。認定決定包括工傷或視同工傷的認定決定和不屬于工傷或不視同工傷的認定決定。
工傷認定決定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用人單位全稱:
(二)職工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身份證號碼:
(三)受傷部位、事故時間和診治時間或職業病名稱、傷害經過和核實情況、醫療救治的基本情況和診斷結論:
(四)認定為工傷、視同工傷或認定為不屬于工傷、不視同工傷的依據;
(五)認定結論:
(六)不服認定決定申請行政復議部門和期限;
(七)作出認定決定的時間。
上一企業社保代理代繳資訊:在工作單位發生的傷害都能算工傷嗎?探親期間因自然災害造成傷殘可以認定為工傷嗎?是否有時效性?
下一企業社保代理代繳資訊:勞動合同中“工傷概不負責"的條款是否有法律效力?企業或者職工如何向勞動行政部門申報工傷?